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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4
未来机动车辆违停或由城管来贴单处罚了?日前,住建部发布《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第二章“执法范围”规定:“交通管理方面在城市道路上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行政处罚权”纳入城管执法范围,也就是城管可以直接对违停车辆贴单。
城管部门执法处罚交通违法,有据可循吗?在法理层面行得通吗?是否在意见稿实施后城管部门也可以像交警一样贴单执法?对此,上海市城管局工作人员表示,现在还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所以不清楚具体的结果。
对此,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葛志浩认为,针对“违法停放机动车”的处罚权属于行政处罚权。而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从立法授权层面来看,城管部门确实可以得到相应的授权。”
“但就此次《办法》征求意见稿而言,虽然其指出城管有针对城市道路上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行政处罚权,但并没有进一步明确违法行为的范围是否与交警部门的执法范围重合。”葛志浩表示,即便在获授权的前提下,“城管贴条”的定义还需进一步明确。“建议执法范围应更明确,注意权限切割,避免权限交叉和可能导致的重复执法等问题。”
就目前的《办法》来看,葛志浩认为“城管贴条”还需解决专业执法和综合执法的问题,是否能顺利实行,还有待实践。
目前,上海的实际情况是,根据今年1月15日正式实施的《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在上海中心城区的32个重点区域出现拒载、绕道、挑客、宰客等违法行为,城管执法部门可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此前,上海从未授权城管对违法停放的机动车进行行政处罚,但对机动车驾驶员在中心城区道路停车场违反停车管理的违法行为可以实施行政处罚。
一名从事交通管理近20年的一线交警表示,对于城管执法机动车违停一事,他觉得“有点不靠谱”。“首先违停的处罚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目前违停数据也都是录入公安内部系统的,如果城管执法,那么处罚单还要公安出具吗?数据库要重建吗?在上海,黄实线违停是要记分的,这个也由城管来执法处罚吗?”目前,上海的违法停放机动车的行政处罚权都归属公安部门。
“我们从来没有贴过单子。”杨浦城管支队一名城管队员说,城管执法中,除了区内4个重点区域的出租车违法执法权,没有其他针对机动车的执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