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车”被认定属非法运营
[点击量:2613][来源:]
2015-01-07
据市交通执法总队队长、新闻发言人梁建伟介绍,近来,一些私家小轿车或社会车辆借助网络平台和手机软件预约租车从事非法运营行为非常突出,其中不乏“克隆出租车”,对此很多乘客投诉和举报。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0号)》第4条,这种行为属于未取得运营资格擅自从事非法运营,也严重影响了出租汽车的正常运营秩序。
据了解,包括易到用车、滴滴专车、一号专车等在内的各类“专车”主要于2013年底、2014年初兴起,然后逐渐火爆。
今年1月起,结合即将到来的春运保障工作,市交通执法总队将集中主要执法力量加大对各类“黑出租车”的打击,并有针对性地重点检查“易道用车”、“滴滴专车”等利用叫车软件非法运营的“黑出租车”,“克隆出租车”,盘踞在重点场站地区扰序“黑出租车”等三类严重扰乱出租汽车运营秩序的行为,一经发现一律依法从严查处、高限处罚。
事实上,北京去年全年共查处借助网络平台和手机软件从事非法运营的黑车47起。
现场
查获两辆“专车”
订单短信成依据
昨天下午1点左右,在首都机场T3航站楼,一辆正在使用手机软件和乘客进行交易的速腾车主被市交通执法总队首都机场大队执法人员查到。
执法人员查获的“易到用车”司机账单上显示,乘客从三里屯附近到首都机场,订单金额为171元,除去易到的补贴,乘客支付91元,比正常的出租车贵十几元左右。
随后,一辆帕萨特车主被执法人员查到。乘客向执法人员出示了订单短信。从一家酒店到达首都机场,在使用了50元代金券情况下,乘客实际支付196元。
据乘客介绍,自己从福建出差到北京,是朋友从携程网上订的“专车”给自己。“我觉得很方便,服务态度也很好。并没有考虑到车辆是否具有资质的问题。”
执法人员表示,根据相关法规,在核实确实存在非法运营的情况后,提供服务的主体将会被处以两万元的罚单,车辆也会被扣。上交罚款之后,车辆才会被退回。
发现
黑车司机被“转正”
专车司机收入可观
据梁建伟介绍,去年在执法过程中发现,“专车”的司机很多都是以前的黑车车主。昨天查获的帕萨特司机在2013年就因为开黑车被罚。
据执法队员介绍,目前司机注册各类专车软件时,软件运营方审核并不严格,私家车很容易混入。以前的黑车司机也可以借助这个平台为自己洗白。
由于“专车”大多使用较好的车型,收费大多高于出租车,司机也会获得更高的收入。仅以昨天的速腾车为例,从早晨开始到被查获为止,司机一共接了8单,除去油费等费用,获利800多元。
对于“专车”司机来说,拉活获得了一份可观的兼职收入。但由于私家车上保险普遍较低,与正规的运营车辆不具有可比性。一旦发生事故,乘客权益无法保障。同时,“专车”收费较高,也破坏了正常的运营秩序,对正规运营的车辆,尤其是出租车并不公平。
问题
现场执法有难度
认定需乘客配合
北青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认定是否具有非法运营行为,需要司机的笔录和乘客的证明。也就是说,如果乘客一口咬定与司机认识,是“朋友”提供的接送服务,即使执法人员认识“黑车司机”也无法进行执法。
与交警可以拦车不同,执法队员无法上街拦车,只有在火车站、落客区等便于执法的地方进行执法。由于和克隆出租不同,这类黑车和普通社会车辆“长相”一样,难于识别,只能靠执法人员依据经验判断。
而目前,北京尚没有专门的法律针对各类专车软件,只能从路面执法角度对司机进行罚款。对于互联网和手机上提供软件的运营商,相关部门尚缺乏有效的约束。文/本报记者 刘珜
官方说法
“专车”属于无资质的非法运营
据市交通执法总队队长、新闻发言人梁建伟介绍,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0号)》第4条,利用网络平台和手机软件预约租车属于未取得运营资格擅自从事非法运营。
“专车”实际给乘客提供的是门对门、按次计费、按里程计价的服务,实际上就是提供出租车服务。根据《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除了正规出租车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提供出租车服务。
根据2014年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发布的《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关于严禁汽车租赁企业为非法营运提供便利的通知》,严禁把私家车辆或其他非租赁企业车辆用于汽车租赁经营。
此前,易到用车曾表示公司目前参加营运的车辆全部来自租赁公司,而司机则来自劳务公司。他表示,易到用车实际上与租赁公司、劳务公司和用户签订了四方协议,而其公司不会与作为个人的私家车主直接签订合同使用其车辆进行营运。
但梁建伟认为,无论签订什么样的协议,只要从事出租车服务就是非法营运。而事实上从去年全年查获的47起非法营运的案例来看,全部是社会车辆,执法人员没有看到过和租赁公司签订的合同。
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即使是遇到真正的租赁公司的车从事营运活动,也会按照黑车处理。根据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汽车租赁是指经营者在约定时间内将汽车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赁费用,不配备驾驶人员的经营活动。其中明确指出营运的车辆应该归汽车租赁营运者所有,且需要满足较私家车更加复杂的安全技术规范。
“在实际执法中,我们会调查到底是谁提供的这种服务。若查到租赁公司的车,我们会调查到底是谁组织的这种服务,如果是租赁公司就会罚租赁公司,如果是司机私下从事营运,则会处罚司机。”市交通执法总队首都机场大队副大队长边京军介绍。文/本报记者 刘珜
回应
软件运营方:专车不能与黑车画等号
对于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此次加大对专车的查处力度,滴滴、快的截至北青报记者发稿时均未作任何回应。
易到用车相关负责人回应称,专车不能与黑车画等号。专车服务是出行服务升级的大趋势,是市场所需,要多听消费者的声音。“人们可以通过App轻松叫到专属化出行服务,为消费者提供一种除了公交地铁及出租车外的品质出行选择,符合也顺应消费升级时代人们对于出行需求的升级。车辆更舒适,服务更人性,安全性也更多保障,消费者还有更多类似机场专属CIP快捷安检等的专属权益,在国外这类服务已经成为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点是所谓的黑车不能比拟的。”上述负责人介绍,专车除了满足差异化出行市场需求外,更加能整合优化盘活传统汽车租赁市场,有效提高其闲置车辆的使用率,也能间接减轻交通压力。此外,更可以作为公车改革、企业用车的有效解决方案。
尽管滴滴和快的此次并未回应,不过,此前针对上海交通委明确表示滴滴打车为“黑车”,并查扣该公司专车,滴滴打车当时发布声明回应称,滴滴和所有的合作公司都依法签订了合同,确保满足用户多维度用车、个性化用车、安全性用车的现实需求,全程透明、公开、规范、可控,这和没有服务规范、没有定价标准、没有安全保障的黑车是截然不同的。快的打车方面当时也向北青报记者表示,一号专车在上海合作的都是正规汽车租赁公司有营运资质的“Y”字牌车,一直是在现有法律框架下运营。在北京市场,一号专车与正规租赁公司在合同中也规定不得使用私家车挂靠形式营运。
目前,市场上的商务租车品牌包括易到用车、AA租车、Uber、一号专车、滴滴专车等,仅北京市场商务租车品牌就已超过5家。文/本报记者 吴琳琳 刘珜
声音
乘客:专车虽有隐患 但不应一棒子打死
比出租车更容易打上,服务周到,坐得舒服是一些使用过专车软件的乘客的共同体验。一些受访者对北青报记者表示,在高峰时段、客流量较大的闹市区,专车服务很好地解决了打车难的问题。但有不少专车软件的“尝鲜者”坦言,虽然专车可以让自己享受坐宝马回家的感觉,但仍然担心万一发生事故,究竟应该向谁追责、如何索赔,都是问题。
对于即将到来的“专车”严打,不少受访者都认为,虽然可以理解,但是难免有些遗憾,希望能有相关的规定,帮助“专车”留下来。
孔小姐告诉北青报记者,在跨年夜的时候,在路上基本不可能拦上车,用打出租车软件也打不上车,于是她选择了用专车软件叫车,“虽然比打车贵了不少,但是很舒服,一上车就有水,我看他们还要求给乘客开门,一般出租车哪里能提供这些服务。”
对于严打“专车”的消息,孔小姐说:“考虑到安全我可能会觉得可以取缔,但考虑到服务和便利,我会觉得可惜。如果只是因为无运营资格,我对这个取缔理由不满意,不能为了所谓的名正言顺,而使服务质量没有改善。”
使用过各类专车软件的范先生告诉北青报记者,如果专车被取缔,他想要在高峰时段打到出租车的话就要通过提高小费的方式,所以他希望能够出台规定,让“专车”名正言顺起来,“不能一棍子打死,对于想要作好的公司,应该给机会让他们取得合法的资格,进行整改,到时候再对不合规定的车辆进行打击。”文/本报记者 赵婧姝
观点
专家:要用好互联网 按照法规方便交通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秘书长王丽梅告诉北青报记者,“专车”这样的打车软件在各国都引发过讨论,情况不同。在印度,由于发生过一些恶性事件,目前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叫停。
王丽梅认为,“专车”就像是“游医”,“‘游医’可以给偏远地区的人治病,但是无从医资质、有风险,所以需要打击和规范。‘专车’可以给人们带来方便,但是没有依法取得执照,不合规范。”
王丽梅说,最近各地发生多起大学生失联事件,有的涉及命案,这些大学生打车,可能是在路边拦车,也可能是通过软件,无论通过什么方式,他们乘坐的车是没有执照的,这样发生意外就很难追责,而且发生事故保险如何赔偿也没有很明确的规定,“目前还没有公司对这些有明确的规定,没有公司公开表示他们的车取得了执照”。
近期,全国多地都出台了严打“专车”的规定,将专车纳入“黑车”的范围。然而,“专车”较一般的黑车而言,辨识度较低,乘客也很难承认,打击起来具有困难。王丽梅认为,打击“专车”一方面是规范市场,更重要的是保护消费者的安全,“乘客应该明白这一点,进行配合”。
既然打击“专车”如此困难,为何有关部门不直接叫停打车软件呢?对此,王丽梅认为,互联网只是一种工具,应当依法依规用好,而不是应当有人用它犯罪就要被封杀,“就像许多诈骗行为利用互联网进行,但是打击的是诈骗,而不应是互联网”。
王丽梅告诉北青报记者,如何利用互联网给人们带来更多方便,还需要法律和规范,如果车辆希望参与运营,应当依法取得执照,纳入管理立法需要有一个过程,“目前的打击‘专车’,我想应该是规范的一个过程,关键还是要申请执照,使‘专车’合法运营。”文/本报记者 赵婧姝
相关链接
全国多地叫停专车服务
去年12月24日,上海市人大代表、普世律师事务所李向农提到滴滴专车时称,“我不知道这个算不算黑车,还是在灰色地带?”上海市交通委副主任杨小溪表示:“是黑车,运营不合法。”第二天,上海市交通委向媒体通报,截至12月25日晚,已查扣12辆专车,其中5辆车驾驶员被行政罚款各1万元,剩余7辆车尚在调查取证。下一步,还将按照相关条款,对未遵守客运出租汽车调度服务规范、未提供相关驾驶员和车辆信息或者为不具备营运资格的驾驶员或者车辆提供召车信息的服务商,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事实上,早在去年8月北京市交通委就下发了《关于严禁汽车租赁企业为非法营运提供便利的通知》,严禁汽车租赁企业为非法营运者提供便利,从事汽车租赁经营必须依法登记注册并按规定申报备案,严禁把私家车辆或者其他非租赁车辆用于汽车租赁经营。此外,沈阳、南京、淄博等地也叫停“私家车”提供的专车服务。
去年10月底,沈阳市交通局明确表示,在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以提供“专车”或“商务租车”服务为名的营运行为,属非法营运行为。
去年11月18日,南京市客管处发表声明,“严禁私家车、挂靠车等非租赁企业车辆用于汽车租赁经营”,并强调要等汽车租赁监管办法出台后,再进一步进行规范。
去年12月24日,山东省淄博市交通运输局针对滴滴专车欲登陆淄博的消息明确表态称,任何私家车、社会车辆等非正规出租车辆通过任何打车软件从事出租客运,均属非法行为,将对其进行严肃查处,最高可处3万元罚款。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