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1.1 本标准将未涂装过的钢材表面原始锈蚀程度分为四个“锈蚀等级”,将未涂装过的钢材表面及全面清除过原有涂层的钢材表面除锈后的质量分为若干个“除锈等级”。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均以文字叙述和典型样板的照片共同确定。
1.2本标准以钢材表面的目视外观来表达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评定这些等级时,应在适度照明条件下,不借助于放大镜等器具,以正常视力直接进行观察。
锈蚀等级
钢材表面的四个锈蚀等级分别以A、B、C和D表示。这些锈蚀等级的典型样板照片见第5章,其文字叙述如下:
A全面地覆盖着氧化皮而几乎没有铁锈的钢材表面;
B已发生锈蚀,并且部分氧化皮已经剥落的钢材表面;
C氧化皮已因锈蚀而剥落,或者可以刮除,并且有少量点蚀的钢材表面;
D氧化皮已因锈蚀而全面剥离,并且已普遍发生点蚀的钢材表面。
除锈等级
3.1 通则
3.1.1 钢材表面除锈等级以代表所采用的除锈方法的字母“Sa”,“St”或“FI”表示。如果字母后面有阿拉伯数字,则其表示清除氧化皮、铁锈和油漆涂层等附着物的程度等级。
3.1.2钢材表面除锈等级的文字叙述见3.2、3.3名向3.4条,这些等级的典型样板照片见第5章。
注:(1)本章各除锈等级定义中,“附着物”这个术语可包括焊渣、焊接飞溅物,可溶性盐类等……更多内容可点此下载